建设部网站8月16日消息 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后,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接受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的采访,就如何贯彻落实这个《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他强调,要切实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工作力度。
在谈到如何解决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时,汪光焘特别强调,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
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使农民工等其他城镇
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他提出,将采取资金、土地双重
保障,建立责任机制,确保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
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
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他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制订
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根据廉租
住房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
住房保障资金。要求确保廉租
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
住房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汪光焘强调,到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
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各地要优先保证廉租
住房的土地供应,多渠道增加廉租
住房房源。建设廉租
住房的土地申请时就要单列,而且专项下达。关于政府职能,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同时加强公众参与,群众监督。
在谈到如何为城市低收入
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
住房时,汪光焘强调,
经济适用房是1998年在房改中明确提出,用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
住房问题的制度。随着
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房
地产市场的发展,
经济适用房逐步改进与规范。具体讲,第一,规范供应对象,而且要严格公示制度;第二,规范建设标准;第三,规范售后的有关管理。不具备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当地居民,改善
住房需求的家庭由政府调控的“两限两竞房”和
市场供应的普通
商品房来解决。
在谈到如何严格落实已有的宏观调控
政策措施时,汪光焘提出,要落实“两个70%”规定,加快建设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房,增加
住房有效供应。进一步整顿
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等行为。加强
房价监管和调控,抑制部分地区
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