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995年起,静安寺环球大厦正立面大门上方一直竖立着某银行的大幅广告,然而最近环球大厦的两名业主却因这广告和该银行打起了官司。
作为大厦业主的香港益能发展有限公司和林先生认为该银行在未经其他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占用大厦大门门楣十余年,侵犯了业主权益,要求法院判决该银行拆除明显带有银行标识的广告牌。
香港益能发展有限公司和林先生诉称,1995年,银行进驻环球大厦,同年12月18日,在未经大厦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该银行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以人民币166.3万余元的价格,取得该大厦正立面大门上方大楼门楣的永久使用权。
两原告认为,根据“物权法”第35条、37条和第70条之规定,大厦外墙应当由建筑物所有业主对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而该银行在未经其他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占用该大厦大门门楣长达10余年之久,侵害了其他业主对建筑物的所有权。目前静安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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