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开发商任意变更社区规划该怎么办?
2008年3月14日 16:37:54 源自:焦点房地产网 〖

【宋安成】:去年的一些案例,我可以简单说几个。比如说我去年办的案子,解决上海在漕宝路龙梅路,开发商在售房时答应的比如说两百米的水井瀑布,还有会所没有开放等,对这公司七十多位业主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这个官司法院对开发商违约的事实都进行了认定,包括他改变了小区规划,就是原来的一二三期是整体的小区,就是整个花园一期两期三期是在围墙之内的,但是开发商三期,晨报也报道了,一分为二了,就成了两个完全独立的小区了,这样对原来小区的景观改变了,这样小区安全减少了,小区最贵的现在成为小区最便宜的房子了。我个人观点认为,法院判的结果,或者说是支持,但没有全部支持业主

【宋妍妍】: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开发商的恶意欺骗呢?还是属于他们临时更改的规划?

【宋安成】:我觉得有些是恶意的,比如说你该做的一些会所开放,这完全可以做到的。你这两百米的水瀑也可以兑现的,但现在你没有做。

【宋妍妍】:是不是他原来知道我不会做?

【宋安成】:这个我认为有一点恶意在里面,或者有一点主观故意在里面。但是改变格局可能不是故意做的事情。从目前法院的判例来看,我觉得相对业主的诉求可能与业主的期望值有一点差距。比如有很多绿化,现在改成道路了,那就搞成我的生活品质受到影响,法院虽然支持了部分给他,一两万块钱,这样跟业主的期望有差距。业主往往是期望值非常高,我要赔十万,几十万,但司法也有一个公立,这样与业主的期望值有一点差距。可能我个人认为,业主维权的时候有一点非理性因素,感性的东西太多。我先介绍这么一个案例。

【李礼】:我们也是因为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我们在这边也接了很多集团诉讼,以及高档物业的案例。我简单地介绍一下关于高档物业这一块,别墅这一块的案例。这个小区是在万科集团所开发的,这个小区里的一位不说真实的姓名,因为关系到隐私。这位业主买了别墅,这套别墅门口也是有一个很好的景观,有一个很大的景观湖,这个景观湖后来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把这个景观湖变成了小孩的戏水池,这样自然靠近景观湖的几套别墅相应的价值自然会有所贬损。在这种前提之下,这位先生就主动找到开发商来进行沟通和协调,这个沟通和协调当然他也寻求了相关“3.15”的帮助。我们认为在这种规划设计变更对于高档的物业来看,价值贬损,还有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因此我们也希望不仅仅是在我们现在维权的“3.15”的日子,还包括在以后的日常大家在购买高档别墅,高档物业的过程中,一定要对于你们所注重的景观的约定,还有别墅内部的关于层高,以及相应的花园的面积,还有游泳池,相关的这些问题要做出明确具体的补充条款的约定。这样才能有助于大家在办理房屋交接入住继续的时候能够非常清楚,而且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里。如果有相应的变更,大家应该对变更的结果做出明确的约定。这是我们对大家的提醒。

【宋妍妍】:我们总结一下,一个是在索赔的时候期望值和实际达到的数值可能要进行调整,不可能一下子所有的诉讼请求都得到满足。而且期望值不要放的太高,要是一个理性的水平。另外一点,就是说我们要在购房条款里,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做以补充附件的形式,如果产生规划变更,或者对业主带来的损失做一下约定,是不是可以提出来怎么样的赔偿,赔偿方式,包括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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