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建委昨日发布,该区首批通过区级审核窗口复审的199户申请经适房家庭,同时在丰台区建委网站、丰台区住保审核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可向丰台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投诉。市民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也可向丰台区监察局举报、投诉。鼓励居民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