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介绍,2004年至2007年,以郑某为法人代表的赤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承建红山区红旗小区综合楼时,在没有售房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一房多卖,预售楼房60户,卖给152人次,涉及购房总金额1406万元;一房多卖车库13户,卖给26人次,涉案金额为22万元。 2007年12月,群众报案称,郑某将红山区红旗小区综合楼一房多卖、重复抵账,涉嫌诈骗。接报案后,当地警方加大了侦办力度,先后受理了80余名群众的报案,查清了郑某将红山区红旗小区综合楼一房多卖的基本情况,并于2008年2月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对一房多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编辑:紫伊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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